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结汇集
信息汇集日期:2020-3-31
新冠疫情出现后,相关机构推出了一系列“不见面“办事服务,现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哪些类型可采用“网上办结”的办理方式进行了整理。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618/index.html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615/index.html
※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609/index.html
※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重新申请。
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
租赁公租房方式
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合同、发票)方式
以上三种情况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97/index.html
※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91/index.html
※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的,可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79/index.html
※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外籍、港澳台在京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76/index.html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可销户提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73/index.html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70/index.html
注:
以上内容均转载自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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