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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生育津贴及生育药费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4/7/1 点击率: 1593次
 

  一、申报生育津贴提供以下材料:

收取材料时间:每月10号、20号、30号,如遇上节假日休息日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收取(其他时间均不收取)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此表格可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常用下载模块进行下载)
     2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包含生产日期、生产方式、医院诊断章。难产包括:产钳、胎吸、剖宫产);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

 

 


    
申报引、流产津贴提供以下材料:
     1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此表格可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常用下载模块)

    2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包含妊娠周数、引流产日期、医院诊断章)。

 

 

生育津贴申领温馨提示:

生育津贴不予支付情况,如:异位妊娠(包括宫外孕、宫角妊娠、子宫瘢痕妊娠等)、生化妊娠、葡萄胎等疾病。

★符合本市参保缴费规定的生育三孩(含)以上、未婚的女职工自2021531日(含)起分娩或引流产的可申领生育津贴。

 

 

 

 

 

二、生育药费报销须知(申报前添加个人银行账号)

添加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线上变更2种途径:①个人注册登录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医保服务】-【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将委托代发银行信息变更为正确信息。②个人注册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我要办】-【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将委托代发银行信息变更为正确信息。

收取材料时间:每月10号、20号、30号,如遇上节假日休息日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收取(其他时间均不收取)

 

一、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材料如下:

1、《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2、门诊检查费:①收费票据②药费处方③明细清单

3、《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二、住院费用所需材料:(未实施结算的才需要报销住院费用)

1、出院《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本市住院:①收费票据②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③《全额结账证明》原件。

外地住院费用:①收费票据②住院费用明细单的原件③医院等级证明。 

 

 

三、申报上(或取)环费用的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门诊:①收费票据②药费处方③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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